法律分析:基郑接受建立专家库机构的资格审查和培训春锋拍、考核,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信息资料;遇到不得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应当主动回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扒羡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来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标签:评标,义务,专家
版权声明:文章由 神舟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shenzhouwen.com/article/360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