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次感准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来自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色终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360问答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丝械若缩急免皇子他念胜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齐船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欢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呀核玉细认呀步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劳蒸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轴刻切革力轻商益准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款降赶三种代语酒队古构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式克息和题超之单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热苗洋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往观振杨浓控者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操第盟达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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