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们公司正处于筹备阶段,营业执照还没有办出。老板说有个员工的工作表现他不满意,想要劝退。该员工在本单位已经转正,工作时间没有超过半年,平时没有迟到早退现象,只是工作态度不是很端正,也没有违反过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在上班时已经签好,等着营业执照办下来就盖章下发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公司应该怎样做才不会牵扯到劳动纠纷?需要赔偿么?赔偿多少?
根头十给满食态践每地货货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采读奏现降州家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笑裂危主朝香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至质质止必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神加客架资长其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培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来自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360问答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化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材日普海亚端角减因生探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始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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