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省,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筹建而又最终撤销的省份。
1985年2月8日,为了保证三峡工程顺利建成,“三峡省筹备组”正式宣告成立。
1986年5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撤销三峡省筹备组。
1985年3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三峡省筹备组的通知》:正在筹备兴建的长江三峡工程,是新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工程。它的建成,将对长江中下游防洪、发电、航运产生巨大的综合效益。为了保证三峡工程顺利建成,妥善安排库区移民,加快三峡地区的经济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认为有设立三峡省的必要。
1986年5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撤销三峡省筹备组,改设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后又改为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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