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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2024-09-17 06:58:25 编辑:join 浏览量:532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国务院常务会议2009年4月8日正式决定,在上海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将迈开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关键一步,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地位的逐步提升。

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西藏、新疆等20个省区市。

2023年3月28日,中国海油与道达尔能源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完成国内首单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口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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