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60问答18年7月11日上午9时,讷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讷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韬放贪污、受贿一案,社会各界创味民及多家单位共70人参加了此次旁听。此次庭审共分三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最后陈述。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分别作了表述。控方指控被告人李韬放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引牛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韬放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数罪并罚,并向法院提供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抗责迅增评帝新审云破之李韬放的供述与辩解。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韬放构成贪污犯门发径会皮敌头民使别笔罪的事实成立,认为被告人犯有受贿犯罪的事实不成立。理由为做突谁周此大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主观故意方面证据不足,同时不符合受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一款(三)项之规定,依法对被告人作出证据不继光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经过庭审的各个阶段,案件事实进一步查清,在最后法庭陈述中,被告人李韬放表示公诉机关指控受贿罪,因为不懂刑法,真够督乎团许庆所以不懂定性,但是统达苗青载垂限章用车顶账的事实存在并且没给对方施形氧谋取任何利益。无论是否构成犯罪我都会尊重和服从法院的判决。公诉机关指控的贪污罪我认罪悔罪。此次庭审中,本院审委会委员旁听了庭审。并在新浪官方微博上进行了同步庭审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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