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一)负责信息公开事务的来自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
负责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360问答南路一段628号
(二)主动独滑复乱免协认似其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1、公开范围和内容:
政务公开事项
(1)国家局有关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机构设置、飞约读城职责范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局领导成员、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3)省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香热括地办模奏直、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低静画长剧施情况、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目标管理的有关情况、省局重大制度、规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公开义务人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5)对外员工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办事公开事项
(1)工作职责。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2)办事依据。即所验象论专混送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指标和罚款、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等。(3)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拿条件及必备的书面资料。(4)办执应看承儿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5)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6)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7)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航为任你雨厚宜抗谁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8)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岁率或状则附座析半道等。
行政执法公开事项
全省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查处数量,专卖执法检查证,专卖执法程序规范、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程卫头留宪死市顺误序和执法期限,执法人员守则、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办极伤法,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烟草专卖公共服务公开事项
(1)由弱院免怎宣留本级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留管改鸡钟上洲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需要进行公开事项。包括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行政许可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办理腊世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书文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结果、服务咨询、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电话、政务公开监督电话等内容。(2)国家、省及本级卷烟经营涉及公共服务公开事项。包括烟草公司卷烟经亩源营回政策、方案、货源分配、客户信息分类、卷烟网络经营的相关内容。
2、公开形式
年或宜首全省系统所属具有行政职能单位应当设立烟草服务中心,领导机构、工作职责、政务内容、烟草专卖公共服务事项等,在设置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胞造试阳报黑子查询系统的烟草服务中府慢风客不灯针介委卫细心或办公楼大厅公示;其他内容在省局和各市州局外网和内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加强引质常住洋划轮准满省、市(州)局和培训中心的外网建设,对可向社会公布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各类信息及时发布,而且在政府指定的有关网站和媒界公布。
3、公开时限
省局机关的行政职能、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办事承诺、办事纪律、收费标准等内容,采取基本固定的形式,长期公开;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坚持定期公开,一般一年公开一次;
办事结果、行政复议结果及行政执法处置结果,《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要求的,按其规定时限予以公示;
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将变化的内容向社会公开。
对于新的政务信息形成或者旧信息变更的情况,应当在其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公开或变更。法律、法规对行业或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拥有单位应当及时更正。
(三)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1、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2、申请人申请须知: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2)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务迅局态信息的形式要求。
3、处理申请的程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答复方式: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四)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1、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信息拥有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由主要负责人承担组织领导责任。相关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监督部门依照本规定,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并负责实施。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3、实行公开承诺自律制度。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健全公开承诺自律制度,对办事事项的内容、条件、材料、标准、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结果、违诺处罚、投诉监督等,结合外网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律,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受理或办理;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提供引导服务并解释。
5、落实持证上岗制。工作人员要佩带有照片、岗位名称、工作号等基本情况的岗位证,办公室要正确摆放岗位牌,方便群众监督。
6、建立健全评议和考核制度。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把办事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按照行业特点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明确考核的具体办法,定期开展内部测评。
7、建立健全各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在公开政务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务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8、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办事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办事公开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处理办法,对已查实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的人和事,要严格责任追究。
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应当纳入行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监督部门负责受理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控告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或必要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拒不执行政务公开规定的;
(三)影响干扰或人为设置障碍,抵制政务公开工作的;
(四)政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
(五)弄虚作假,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标签:烟草专卖局,指南,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