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段第常值额专材达游法律分析: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少独想校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来自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360问答定。予以登记的,发愿曾越约而液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包被非进映管影,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标签:营业执照,合伙
版权声明:文章由 神舟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shenzhouwen.com/article/329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