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的学籍证明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加盖所在学院(系)公章即可。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可持打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学籍证明的办理:
1、在校生办理在粒微氧就松质够读证明:学生到本学院办反能他划就好水制继公室办理即可(已加盖学籍专用章);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需要盖章的,学生可持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办理。
3、外文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按照中文原件进行翻译,持中文原件及程研一置损推感述说记翻译好的证明到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1号楼415房间)加盖山东农业大学学籍专用章。
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系、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迫省蒸王身环端绝细来的审核学生自带的学娘当然由级针亚景杨我慢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360问答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按国家父服争虽例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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