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总则
第条规范指导审计机关婷王英三等丰新袁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行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家经济社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根据《华民来自共审计》、《华民共审计实施条例360问答》其关律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员履行定审计职责行规范执行审计业务职业标准评价审计质量基本尺度
第三条始本准则使用应、词汇条款约束性条款审计机关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职业要求
本准则使用词汇条款指导性条款良审计实务推介
第四条审计机关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适用本准则其组织或者员接受审计机关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应适用本准则
第五条审计机关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区审计单位责任审计机关责任
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关经济履行定职责、遵守相关律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关计准则计制度编报财务计报告、保持财甚住土不跳浓林务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审计单抗孙团无断防江六位责任
依据律规本准则规定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关经济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审计结论审计机关责任
第六条审计机关主要工作目标通监督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关经济真实性、合性、效益性维护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家经济社健康运始委发展
真实性指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关经济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程度
合性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关经济果制般代备料评力叶方菜遵守律、规或者规章情况
效益性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关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效益环境效益
第七条审计机关依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象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按照家关规定依属于护抓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象单位主要负责经县奏到济责任进行审计
第八条审计机关依预算管理或者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家财政收支关特定事项向关换则、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应适用本准则
第九条审计机关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依据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实施案获取审计证据作审计结论
审计机关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能力审计员承办审计业务并建立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第十条审计机关依据律规规定公履脚收集不担换村行职责情况及其结接受社公众监督
第十条审计机关审计员未遵守本准则约束性条款应说明原
第二章审计机关审计员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具备本准则规定资格条件职业要应教烧终审求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执行审计业务应具备列资格条件:
()符合定审计职责权限;
(二)职业胜任能力审计员;
(三)建立适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四)必需经费其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具备列职业要求:
()遵守律规本准则;
(二)恪守审号浓草缩深测食计职业道德;
(三)保持应审计独立性;
(四)具备必需站会已律职业胜任能力;
(五)其职业要求
第十五条审计员应恪守严格依、直坦诚、客观公、勤勉尽责、保守秘密基本审计职业道德
严格宪绍阳油依审计员应严格依照定审计职责、权限程序进行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
直坦诚审计员应坚持原则屈于外部压力;歪曲事实隐瞒审计发现问题;廉洁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维护家利益公共利益
客观公审计员应保持客观公立场态度适、充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实顾事求作审计评价处理审计发现问题
勤勉尽责审计员应岗敬业勤勉高效严谨细致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保守秘密审计员应保守其执行审计业务知悉家秘密、商业秘密;于执行审计业务取资料、形审计记录掌握相关情况未经批准外提供披露用于与审计工作关目
第十六末分殖很阿销以队诗条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保持应审计独立性遇列能损害审计独立性情形应向审计机关报告:
()与审计单位负责或者关主管员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二)与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三)曾经管理或者直接办理相关业务进行审计;
(四)能损害审计独立性其情形
第十七条审计员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参与审计单位管理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组审计组应解审计组员能损害审计独立性情形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列措施避免损害审计独立性:
()依要求相关审计员避;
(二)相关审计员执行赶画它放培室具体审计业务范围作限制;
(三)相关审计员右双达决诉行消众职等续工作追加必要复核程序;
(四)其措施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建立审计员交流等制度避免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期与同审计单位接触能审计独立性造损害
第二十条审计机关聘请外部员参加审计业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审计机关聘请外部员应具备本准则第十四条规定职业要求
第二十条列情形外部员审计机关聘请:
()刑事处罚;
(二)劳教养;
(三)行政拘留;
(四)审计独立性能受损害;
(五)律规定事公务其情形
第二十二条审计员应具备与其事审计业务相适应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工作经验
审计机关应建立实施审计员录用、继续教育、培训、业绩评价考核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审计员具与其事业务相适应职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合理配备审计员组审计组确保其整体具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应职业胜任能力
审计单位信息技术实现审计目标重影响审计组整体胜任能力应包括信息技术面胜任能力
第二十四条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谨慎审计单位能存重要问题保持警觉并审慎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适性充性恰审计结论
第二十五条审计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列面保持与审计单位工作关系:
()与审计单位沟通并听取其意见;
(二)客观公作审计结论尊重并维护审计单位合权益;
(三)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四)坚持文明审计保持良职业形象
第三章审计计划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应根据定审计职责审计管辖范围编制度审计项目计划
编制度审计项目计划应服务局围绕政府工作突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必要重复审计
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按照列步骤编制度审计项目计划:
()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
(二)初选审计项目进行行性研究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
(三)评估审计机关用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编制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列面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
()家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关经济情况;
(二)政府工作;
(三)本级政府行政首相关领导机关审计工作要求;
(四)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事项;
(五)关部门委托或者提请审计机关审计事项;
(六)群众举报、公众关注事项;
(七)经析相关数据认应列入审计事项;
(八)其面需求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初选审计项目进行行性研究确定初选审计项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其重要事项
进行行性研究重点调查研究列内容:
()与确定实施审计项目相关律规政策;
(二)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主要业务及其展情况;
(三)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及结;
(四)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数据情况;
(五)管理监督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及结;
(六)前度审计情况;
(七)其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审计机关调查审计需求行性研究程列面初选审计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
()项目重要程度评估家经济社发展重要性、政府行政首相关领导机关及公众关注程度、资金资产规模等;
(二)项目风险水平评估项目规模、管理控制状况等;
(三)审计预期效;
(四)审计频率覆盖面;
(五)项目审计资源要求
第三十条度审计项目计划应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程序审定
审计机关审定度审计项目计划前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三十二条列审计项目应作必选审计项目:
()律规规定每应审计项目;
(二)本级政府行政首相关领导机关要求审计项目;
(三)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项目
审计机关必选审计项目进行行性研究
第三十三条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重审计事项应列入级审计机关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及通知级审计机关
第三十四条级审计机关依其审计管辖范围内审计事项授权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于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审计事项级审计机关提授权申请报管辖权级审计机关审批
获授权审计机关应授权审计事项列入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三十五条根据政府及其机构与际组织、外政府及其机构签订协议级审计机关要求审计机关确定际组织、外政府及其机构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应纳入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三十六条于预算管理或者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家财政收支关特定事项符合列情形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涉及宏观性、普遍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
(二)事项跨行业、跨区、跨单位;
(三)事项涉及量非财务数据;
(四)其适宜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三十七条审计机关度审计项目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任务结;
(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具体单位、事项所属期间;
(四)审计重点;
(五)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六)审计资源
采取跟踪审计式实施审计项目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列明跟踪具体式要求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列明专项审计调查要求
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编制度审计项目计划采取文字、表格或者两者相结合形式
第三十九条审计机关计划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或者派机构应建立经性沟通协调机制
调查审计需求、进行行性研究确定备选审计项目业务部门或者派机构主实施;备选审计项目排序、配置审计资源编制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计划管理部门主实施
第四十条审计机关根据项目评估结确定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四十条审计机关应度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批准并向级审计机关报告
第四十二条审计机关应确定审计项目配置必要审计力资源、审计间、审计技术装备、审计经费等审计资源
第四十三条审计机关同度内同审计单位实施同审计项目应员间安排进行协调尽量避免给审计单位工作带必要影响
第四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度审计项目计划达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执行
度审计项目计划经达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确保完擅自变更
第四十五条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程遇列情形应按照原审批程序调整:
()本级政府行政首相关领导机关临交办审计项目;
(二)级审计机关临安排或者授权审计项目;
(三)突发重公共事件需要进行审计;
(四)原定审计项目审计单位发重变化导致原计划实施;
(五)需要更换审计项目实施单位;
(六)审计目标、审计范围等发重变化需要调整;
(七)需要调整其情形
第四十六条级审计机关应指导级审计机关编制度审计项目计划提级审计机关重点审计领域或者审计项目安排指导意见
第四十七条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机关统组织审计组共同实施审计项目或者别实施同类审计项目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编制审计工作案
第四十八条审计机关业务部门编制审计工作案应根据度审计项目计划形程调查审计需求、进行行性研究情况展进步调查审计目标、范围、重点项目组织实施等进行确定
第四十九条审计工作案内容主要包括:
()审计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内容重点;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五)审计工作要求
第五十条审计机关业务部门编制审计工作案应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程序审批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实施审计起始间前达审计项目实施单位
审计机关批准审计工作案前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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