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干湖的头鱼还卖几十万元钱呢!莽子怎么也比查干湖的头鱼值钱吧?因为它是公共财产,公众观赏产物。是不可替代的网红名星!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是无价之宝。应该把偷盗者依法严惩!行拘期满后变刑拘。直至判刑严惩!。
记得那时我还是个小女孩。
常去公园里喂鱼。
记得那时大门进去就是鲤鱼池,门边常常坐着卖鱼食的大爷大妈。那时,一小包鼓鼓胀胀的鱼食,我也能攥在手里一点一点撒下去,喂好久好久。
除了唤莽子出来的时候。
早些来时,唯一的临水投食处还没有挤满人群。我会很慷慨似的把鱼食撒在手心,轻轻靠近水面,一边唤着:“莽子!莽子!”
莽子总会来的。它会慢慢地游过来,把脑袋探出水面。它会用它的大嘴巴把鱼食通通吸入嘴里,却不会伤及我的手。它还会感激似的停留一小会儿,我还会摸...
最好的办法把他们放到鱼池子里,衣服脱了,模仿鱼在池子里面游三天,供游人参观
我是一个外地最近来重庆定居的人,看到这个新闻也非常气愤,啥鱼不能吃,非得去公园拉鱼吃,本身莽子就很大,一看就不是一般的鱼,居然还给吃了,至于咋样定罪,我觉得应该按鱼的价值来定,毕竟也是偷盗,莽子也是公共财产吧,他生活的环境不同,一切等有关部门处理结果。
我本人是希望能重判的,但是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还是要依法来办。
当看到这个消息后,我感到很可惜,一个有灵性的生命,就这样因为几个人的口腹之欲离我们而去。在情理上我是支持重判的,但是在法理上他们是否会受严罚还没有定论。
因为莽子不是什么名贵的观赏鱼,只...
莽子与当地人的感情
“莽子”刚到大...
然而最近连续四五天,大家都找不到...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走访调查后,迅...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了,四人将会受...
四人是否偷窃了其他的鱼
莽子只是普...
下面是我个人对这个方面的主观猜测...
如果最后鉴定出来“莽子”的估价在...
写在最后
罗翔老师说过:“法律要倾...
这个问题好。
这几个人肯定要被关几天,然后罚款。
罚他们再买一条鱼作为赔偿
再罚他们天天给我去喂鱼,喂一年。
可以的话,让他们禁食一年的鱼
吃都吃了也没有办法了,毕竟只是一条大鱼,不是人命。总有些人喜欢偷鱼 偷天鹅吃 。毕竟人家也是初犯、判他们扫半年的大街吧。让他们彻底的反思一次。
其实,应该定义此鱼的价值,曾经几个葡萄都定义了上千万,这条大鱼还是让当地的人民来定义它的价值吧!
莽子这个事情本身性质就是极为恶劣的事件,是一种部分人个人素质低下的表现,这也恰恰说明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精神文明也极为重要。
莽子做为一条观赏鱼,且生活有10几年之久,本身就已经超过了鱼的定义,是一种周围市民的精神寄托,从根本意义上讲它已经不再是一条鱼。
从法律角度上讲,偷窃行为本身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惩罚,鱼已经不是单纯的鱼,生活了十几年如此大是鱼是极为罕见的,不能按照市场价格给予定价,按照观赏锦鲤中最贵的鱼种和重量以及精神损失费进行定价...
觉得受什么惩罚,不是我们小老百姓可以决定的!一切还是要交给法律!按价值来说,应该拘留十来天加赔偿金,仅此而已!
我认为的处罚也差不多了,还不至于上升到刑事处罚,小偷小摸相信很多人都干过,特别是年少的时候!只要错误不是很大,我还是愿意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况且是自首来的了,虽然是压力下被迫来的,但我相信也意识到错误了的!给年轻人个机会吧!
标签:莽子,小偷,鲤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