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马上临近的“清明”以及4天小长假的“五一”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节日期间,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区近年路网运行监测和统计数据,对易发生拥堵缓行的高速公路路段及收费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及时发布出行提示信息,强化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加强ETC推广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节假日期间安全、便捷、舒适出行。
标签:通行费,五一,清明
版权声明:文章由 神舟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shenzhouwen.com/article/167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