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莫言获奖演说全文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通过电视或者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女。但有一个我此刻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扇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的时候,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感,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颤,跑到厢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边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透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而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便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我背后甚至当面嘲笑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我母亲不识字,但对识字的人十分敬重。我们家生活困难,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但只要我向她提出买书买文具的要求,她总是会满足我。她是个勤劳的人,讨厌懒惰的孩子,但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耽误了干活,她从来没有批评过我。
有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一个说书人。我偷偷跑去听书,忘记了她给我分配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一盏小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将白天从说书人那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因为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什么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便不再给我安排活儿,默许我去集市上听书,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也为了向她炫耀我的记忆力,我会把白天听到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她听。
很快的,我就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会投我母亲所好,编造一些情节,有时候甚至改变故事结局。我的.听众,也不仅仅是我的母亲,连我的姐姐,我的婶婶,我的奶奶,都成为我的听众。我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
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是招人厌烦的,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里人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时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
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但我的说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有我父母亲的谆谆教导,但我并没改掉我喜欢说话的天性,这使得我的名字"莫言",很像对自己的讽刺。
我小学未毕业即辍学,因为年幼体弱,干不了重活,只好到荒草滩上去放牧牛羊。当我牵着牛羊从学校门前路过,看到昔日的同学在校园里打打闹闹,我心中充满悲凉,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孩子--离开群体后的痛苦。
到了荒滩后,我把牛羊放开,让它们自己吃草。蓝天如海,草地一望无际,周围看不到一个人影,没有人的声音,只有鸟儿在天上鸣叫。
我感到很孤独,很寂寞,心里空空荡荡。有时候,我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懒洋洋地飘动着的白云,脑海里便浮现出许多莫名其妙的幻想,我们那地方流传着很多狐狸变成美女的故事。我幻想着能有一个狐狸变成美女与我来做伴放牛,但她始终没有出现。但有一次一只火红色的狐狸从我面前的草丛中跳出来时,我被吓得一屁股蹲在地上。狐狸跑没了踪影,我还在那里颤抖。有时候我会蹲在牛的身旁,看着湛蓝的牛眼和牛眼中我的倒影。有时候我会模范着鸟儿的叫声试图与天上的鸟儿对话,有时候我会对一棵树诉说心声。但鸟儿不理我,树也不理我。--许多年后,当我成为一个小说家,当年的许多幻想,都被我写进了小说。许多人夸我想象力丰富,有一些文学爱好者,希望我能告诉他们培养想象力的秘诀,对此,我只能报以苦笑。
就像中国的先贤老子所说的那样:"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我童年辍学,饱受饥饿、孤独、无书可读之苦,但我因此也像我们的前辈作家沈从文那样,及早地开始阅读社会人生这本大书,前面所提到的到集市上去听说书人说书,仅仅是这本大书的一页。
辍学之后,我混迹于成人之中,开始了"用耳朵阅读"的漫长生涯。二百多年前,我的故乡曾出了一个讲故事的伟大天才--蒲松龄。我们村里的许多人,包括我,都是他的传人,我在集体劳动的田间地头,在生产队的牛棚马厩,在我爷爷奶奶的热炕头上,甚至在摇摇晃晃地行进着的牛车上,聆听了许许多多神鬼故事,历史传奇,逸闻趣事,这些故事都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家族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我产生了强烈的现实感。
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些东西会成为我的写作素材,我当时只是一个迷恋故事的孩子,静心地聆听着人们的讲述。那时我是一个绝对的有神论者,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我见到一棵大树会肃然起敬,我看到一只鸟会感到它随时会变化成人,我遇到一个陌生人,也怀疑他是一个动物变化而成。每当夜晚我从生产队的记工房回家时,无边的恐惧便包围了我。
为了壮胆,我一边奔跑一边大声歌唱。那时我正处在变声期,嗓音嘶哑,声调难听。我的歌唱,是对我的乡亲们的一种折磨。
我在故乡生存了二十一年,期间离家最远的是乘火车去了一次青岛,还差点迷失在木材厂的巨大木材之间。以至于我的母亲问我去青岛看到了什么风景,我沮丧地告诉她,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一堆堆木头。但也就是这次青岛之行,使我产生了离开故乡到外边看世界的强烈愿望。
1976年2月,我应征入伍,背着我母亲卖掉结婚时的首饰帮我购买的四本《中国通史简编》,走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既让我爱又让我恨的地方,开始了我人生的重要时期。我必须承认,如果没有30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和进步,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也不会有我这样一个作家。
在军营的枯燥生活中,我迎来了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学热潮,我从一个用耳朵聆听故事,用嘴巴讲述故事的孩子,开始尝试用笔来讲述故事。起初的道路并不平坦,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是文学的富矿,那时我以为文学就是写好人好事,就是写英雄模范,所以,尽管也发表了几篇作品,但文学价值很低。
1984年秋,我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在我的恩师、著名作家徐怀中的启发指导下,我写出了《秋水》、《枯河》、《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等一批中短篇小说。在《秋水》这篇小说里,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字眼,从此,就如同一个四处游荡的农民有了一片土地,我这样一个文学的流浪汉,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场所。我必须承认,在创建我的文学领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中,美国的威廉・福克纳和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给了我重要启发。我对他们的阅读并不认真,但他们开天辟地的豪迈精神激励了我,使我明白了一个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谦卑退让,但在文学创作中,必须颐指气使,独断专行,我追随在这两位大师身后两年,即意识到,必须尽快地逃离他们。我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他们是两座灼热的火炉,而我是冰块,如果离他们太近,会被他们蒸发掉。根据我的体会,一个作家之所以会受到某一位作家的影响,其根本是因为影响者和被影响者灵魂深处的相似之处。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尽管我没有很好地去读他们的书,但只读过几页,我就明白了他们干了什么,也明白了他们是怎样干的,随即我也就明白了我该干什么和我该怎样干。
我该干的事情其实很简单,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我的方式,就是我所熟知的集市说书人的方式,就是我的爷爷奶奶,村里的老人们讲故事的方式。坦率地说,讲述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谁会是我的听众,也许我的听众就是那些如我母亲一样的人,也许我的听众就是我自己。我自己的故事,起初就是我的亲身经历。譬如《枯河》中那个遭受痛打的孩子,譬如《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个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的孩子。我的确曾因为干过一件错事而受到过父亲的痛打。我也的确曾在桥梁工地上为铁匠师傅拉过风箱。当然,个人的经历
无论多么奇特也不可能原封不动地写进小说,小说必须虚构,必须想象。很多朋友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最好的小说,对此我不反驳,也不认同,但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和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或者可以说,一个作家所塑造的若干人物中,总有一个领头的,这个沉默的孩子就是一个领头的,他一言不发,但却有力地领导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在高密东北乡这个舞台上行,尽情地表演。
自己的故事总是有限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就必须讲他人的故事。于是,我的亲人们的故事,我的村人们的故事,以及我从老人们口中所听到过的祖先们的故事,就像听到集合令的士兵一样,从我的记忆深处涌出来,他们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我,等待着我去写他们。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姑姑、叔叔、妻子、女儿,都在我的作品里出现过,还有很多的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也都在我的小说里露过面。当然,我对他们,都进行了文学化的处理,使他们超越了他们自身,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我最新的小说《蛙》中,就出现了我姑姑的形象。因为我获得诺贝尔奖,许多记者到她家采访,起初她还很耐心地回答提问,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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