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的评审规费是1500元,若申请延期再增加500元延期费。商标局商标驳回一般分为以下6种类型:
1、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3、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4、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扩展资料
商标驳回申请的相关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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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审,驳回,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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