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里的减肥产品许多都是骗人的!”昨日,大学毕业已经4年多的琼英(应本人要求,当事人名字为化名)给热线打来电话。
琼英告诉记者,她是海口人,曾于2010年8月在广州从事电视购物推销减肥产品工作,因涉嫌诈骗被广州天河警方带走。
此后被广州天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刑满释放后,琼英痛定思痛,向记者揭露了电视购物的种种骗局。
推销减肥产品涉诈骗获刑1年
2010年8月25日对于琼英来说是一辈子都难忘的日子。这一天,她与她的同事因涉嫌诈骗被广州天河警方带走。
此后,她被法院判刑1年。
琼英告诉记者,她是海口人,2007年7月大学毕业后就前往广州找工作。一开始,琼英从事的是某产品推销工作。
随后,经过朋友介绍,琼英进入了广州某商贸公司,主要负责推销减肥产品工作。
琼英告诉记者,一开始底薪加上提成,她每个月能够拿到3000多元。工作一年多后,由于表现较好,她晋升为部门主管,主要负责管理员工推销减肥产品。
“业绩好的时候每个月都能拿到6000多元。”
琼英告诉记者,6000多元的工资对于刚毕业2年多的她来说诱惑很大。
在一次向客户推销减肥产品时,一名女客户汇了1万多元的货款后,琼英与她手下的员工迟迟没有将产品寄给该客户,并且继续要求客户汇款。直到汇了5万元的钱后仍没有收到减肥产品,该客户一怒之下报了警。
琼英表示,没有想到自己因此涉嫌诈骗被警方带走调查。
此后,她被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忽悠客户买产品 声称无效退款
琼英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主要经营电视购物减肥药、保健品,但公司从未在电视上播放所推销的减肥产品及保健品的宣传片。
在电视上播放减肥药、保健品等产品宣传片的是另一家公司,而这家公司只负责制作产品宣传片并在电视上播放但不负责具体销售。
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不一样。也就是说,客户在电视上看到了电视购物宣传片后,想要购买产品,拨打电话就打到琼英所在的公司。
“宣传与具体销售都不是同一家公司,而且负责推销的公司有很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又不是同一个人,一旦出了事,生意都能继续运作。”
琼英表示,电视购物主要忽悠顾客购买减肥药、保健品,并且以无效退款吸引人。一旦有客户打进电话,业务员就会继续跟进。在客户购买产品后,每隔一段时间,业务员就会进行回访。
“如果客户觉得这个产品效果不大,就会继续想办法让客户购买其他产品。”
琼英告诉记者,业务员的工资由提成加底薪构成,作为主管的她也要负责推销。“公司业绩很好,主要的客户群体是女性,许多减肥产品销量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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