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的信息,请点击: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百科
标签: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祭扫,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