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东乡县积极探索李异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形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签字明责、约谈督责、检查问责机制,探索发挥县纪委全委会的监督作用,建立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来自委会“述责述廉受评”机制,推动全县党风例右基先紧否额职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通过督查调研发现,在推进“两此随计如待听皮配议个责任”落实上依然存在责任落实层层递减、思维固独化、方式不多、责任追究乏力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360问答是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中央提出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后,东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领导修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但仍有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搞清楚或不愿意搞清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负什么责?怎样承担责任?一些单位主要领两导对主体责任的理解势慢友鲜助排境怕内费老仅仅停留在“知道”希令例肉发的层面上,没有全面把握责任剂深林血城将业陈掌鸡脸内容,抓什么、怎么抓,心中无数,甚至还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纪汽检组)的工作。 二是落实举措推动不力。通过日常督呀笔松久怕三久督查及调研发现,一些单家鲁阿脚声斗委位、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工矛推斯观触图建设责任制方面还是存在重形式轻落实、重安排著轻检查、被动应付、方式单一现象,满足于开个会、作个记录、签个责报耐作限任书,实实在在的落实举措不多,没有建立有效落实责任的工作平台。虽然大部分单位都制订了责任分解表,但压力向下延伸传导不够,具体责任人主马混着升条动承担、落实责任的自觉性、句盟宪缩吧室离好宜格经主动性不够,单位与单位之间推阻存细进力度不一,落实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有效监督缺乏创新。少数乡镇纪委“三转”后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还把握不准,不同程度存在旧的甩不掉、新的不会干,甚至“明转暗不转”的问题,个别乡镇纪委对工作系统谋划不够,重点不够突出,对乡镇作风督查不力,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与“三转”后工作新要求不相适应,专业培训缺少系统化,创新执纪监督方式不多,查办案件方式手段难以对付违纪新现象。一些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措施不够,压力传导不够,特别是在系统内、行业内案件查办和作风问题查处不力,打不开新局面。 四是责任追究执行乏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执行责任追究标准界线不够明确,条款较粗,责任追究的规定不够具体,责任追究对象的责任难以分清,什么样的问题该追究,什么样的问题不属于责任追究的范畴,或出现问题后应追究到哪一级领导的责任,应追究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责任追究程度没有清晰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基层实践操作比较难。 要解决以上实际问题与困难,笔者认为,各级纪委要主动争取各方支持,主动担当、大胆探索、敢于攻坚,才能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量化培训为前提,层层对接要求。将“两个责任”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县委党校各级干部培训重点内容,详细解读“两个责任”内涵以及履责途径,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将学习成效列入“两个责任”落实督查内容之一,破解认知模糊问题。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政知识学习考评档案,明确必学内容及考核要求,督促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活动。建议上级纪委组织有丰富工作经验干部或专家学者,采用巡回演讲模式送廉课下基层,一年至少开展1次送课到基层活动,集中对县、乡、村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教育。 二是明责分解为基础,联动扛起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厘清责任清单,每年从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示范等五个方面,形成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步骤、落实措施、时间节点,构建起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合力联动。结合省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探索对基层党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细化、量化的途径,尤其是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划定“硬杠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五个一”活动以落实监督责任:组织一轮党风政风巡查、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举办一场警示教育会、开展一系列廉政知识培训、选送一台廉政小品小戏。 三是创新驱动为关键,督查传导压力。责任层层传导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关键。东乡县一贯注重督查推动方式创新,除签字背书、定期报告等常规方式外,今年将继续深化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受评”机制,明确述责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主要做法、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问题等,优化受评方式方法;继续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机制,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制度,邀请审计、财政等部门退休的老干部参与巡查工作,组成相对固定的巡查队伍,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提升党风政风监督实效;规范责任落实专项约谈机制,建立县委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主要负责人双重约谈机制,明确约谈原则、方式、重点,充分发挥约谈提醒督促作用。 四是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目标落实。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具体依据和标准。同时探索完善“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和启动具体程序、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内容,提升责任追究实际成效,筑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线”。
标签:履行,责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