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题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
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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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此次,首批104项实行告知承竖枯诺制的证明事项,集中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构验深友从凯委头练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领域,包括居住证、营业执照。
许可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申领、护吸二兰南严士执业注册、律师册基执业许可等诸多方面。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证明、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注册建筑师等专微度来如设刘称留业州纤谨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证明等。
只需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确保申请事项真实有据,就可免去提供相关证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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