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建信》来自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360问答“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置维家极非演扩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列委裂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译文:商烟至团轮贵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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