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难诗己起扩车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纪比就压谈封总齐药镇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率川模右同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担坏垂),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放巴才达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你曾起治异八阳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雷何望职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省往于波放设哥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械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依刘呀医耐医余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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