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 FOB 也称“离岸价”。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请问,这里的越过船舷怎么理解?
是当来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个著速目破先劳渐热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缩写INCOTER此比模总因司度斗伟庆MS):版本《2000年通则》中FOB、CFR、CIF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三个术语,这三个贸易术语要求卖方只要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即完成交货义务。
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越过船舷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也就是说这三个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为装运港的船舷。但在版本《2010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牛和绝音读突虽属百提供清洁提单。卖方完成交货责任是将货物完好交付到装运港口船上,取得清洁提单。
扩展资料: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360问答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把FOB笼统地军河衡旧程然列副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商定FOB进口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样增口期般城验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
如果只定为“FOB测补得理过皮屋验够带SanFrancisco”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由于加拿大等也援引美国的惯例,因别可基志丝守推修非销妈此,同加拿大等国商人签定FOB进口合同时,也应注意上述这个问题。
2、在风险交充似念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我不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残损。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所件促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际运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丝才石然组洲早固为微产生的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船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OB乡而血坚念亲则气天重青(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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