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这个文件是已经废止了吗,如果没有,求最新文件
建市施函[2017]24号没有废止,因为现在网上没有出现2018 24号文件和相关通知!
械船名维们再无福建市施函[2017]2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况更械父天责市况),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市阳等在限鲁演犯束看施函[2013]124号),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来自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延续注册将陆续到期,为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干八宣月旧去协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二、在新的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出台前,已完成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人员,再次申请延续注册时,可暂不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只须提供在本注敌盟电喜望册有效期内已完成360问答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的书面第过谈送东材州承诺(样本附后)。
三、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程序及要求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石今念造工作的通知》(建市施函[2013]124号)有关规定执行。未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次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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