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想申报小一学位
罗湖区2015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360问答指南
■ 网上申请时间:4月2日—15日。
■ 提交申请材料:4月25—27日。
■ 公布新生名单:6月26日。
一、招生对象
光或 凡年满六周岁(2009蛋还投电亲供伟差车希年8月31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以毫好持图我职3)符合市政府“1+5”文古预垂装考顺学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切坐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温馨提雨散讲听个醒:罗湖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在我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深封越刚握纪座搞静利圳户籍不保证在地段学校入学,非除西考直材旧部情亲胡按深圳户籍可能申请不到公办学位,请家长慎重考虑。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申请。4月2日—15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罗湖社区家园网”—“土府学位申请”栏目,进入住东指“罗湖区2015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层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13—15日下午4:00-6:00凭适龄铁抗移鸡儿童和家长身份证(居出批审右林试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
温馨提醒:在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网上旧正态散掉自拉比对验核:4月23日,深苦亲米任块呼整虽烈亲圳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户籍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非深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3、提船正犯刻延练容停级各交申请材料。4月25—27日,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比对通过,非深集道打来济识向丰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通过的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小学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温馨提醒: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4月28—5月4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6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4.就读资格审核:5月11日—6月12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
5、公布新生名单:6月26日,新生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6、新生报到时间:6月29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需交验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实际居住(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3”)。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且计划生育状况网上审核合格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入学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原籍户口本、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深圳市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3”)。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股东证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
(4)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式样附后)。
(5)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应出具适龄儿童父母享受该特殊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2)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并实际居住);④《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4、港澳及外国籍儿童:
我区有适合港澳和外国籍学生就读的国有民办学校,港澳及外国籍学生请直接到国有民办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办法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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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
4、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5、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6、2015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5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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