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公司取得几亩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与对方的协议中并没注明使用年限,按新的会计制度,这种情况是不能进行摊销的,对吗?另外,我公司还取得一座水库放水洞的使用权,也是没有使用期限,也不用摊销吗?谢谢!
你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般由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局颁发,如果没有,就不是合法取得,只是与对方协商租赁使用的性质,也就是说你公司并不拥有该项资产的产权,不符合新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定义;已经发生的实际支出应该进行摊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摊销房年限不得少于10年。
另外360问答,水库放水洞的使用权也可按类似情况处理,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拉村按哪队。
如果上述两项业务后来又有补充约定使用期限,则应按约定后剩余的可使用年限将账面余额分期摊销完毕。
标签:摊销,年限,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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