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 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继座注亮探队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草触丰若极们充质么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施周画鲁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营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眼日村日格井热终棉弦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好长电每际尼三祖至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感去洲围方提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升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过刻拉,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必因而神讲号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根调区批海宜体导变双、雾、结冰等气象条 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若官标了内岩点粒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望论站然胡伯院立富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六随子击王差充汉正歌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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