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规范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来自20Km/h、采用电力牵引列车、钢轮钢轨的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为使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以人为本和符合市情,制定本规范。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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