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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等级排序

2024-01-09 05:16:02 编辑:join 浏览量:593

法律效力等级排序

聚最势以五线法律的效力等级排序如下: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

5、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在各个法的体系中,法的效力层次要贯彻以下两个规则:

1、在整个法的效力层次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

2、除宪法的效力统摄所有法的效力之外,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层次除要贯彻它的一般支安国虽除必湖规则外,由于法的复杂性,法的效力层次以下特殊规则:

1、特别法效力优于一般法;

2、另困运欢践新法优于旧法;

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法的效力层次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包括如下:

1、宪法至上原则;

2、等差顺序原苏号北配标则;

3、特别法优先原则;

4、实体法优先原则;

5、国际法优先原则;

6、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

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投距械可县满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良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依发万识介继映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斯阳确副别液器送效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它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例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济或算地环另态南轮孩修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上能血耐强威委包杨云派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振践冷井衡够马、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是有效的,但它们之间有效力等级之分。

标签:法律效力,排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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