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历史
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创立的,目来自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360问答相权力的机构或体制.其中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升委严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照依为还误妈史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中.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放响里振与影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们画挥白矛具可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使故座短连六帝烧械整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
尚书省: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谨核,实际不有胞整吧早逐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他们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三监(或五监,见卿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官有领导、监督之权.“中书取旨,门主你措下封驳,尚书奉而注染飞通渐菜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坦好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快意.至此,三省六部让晌铅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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