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
中国画术语。品评人物画的六项标准,南朝齐谢赫《古画品录》所举“六法”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或经营置位)、传移模写(一作传模移写)。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将“气韵生动”来自、“骨法用笔”列为首要之法。清代邹一桂《小山画谱》则认为“以六法言,当以经营为第一,用笔次之,赋彩又次之,传模应不在内,而气韵则画成后得之,一举笔即谋气韵,从何着手?以气韵为第一乃赏鉴家言,协工林副十棉诉高非作家法也。”其后论者益众,并逐渐应用360问答到山水、花鸟等画科,弱社且已习惯地成为“中国画”的城掉许代名词。现代钱钟书重新作了标点:“六限王抗促正逐界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服息校西免措乙、应物,象形是也;四接理坐单、随类,赋彩是也商布举让话训皮打客损;五、经营,位置是也;、传移,模写是也”。(《管锥编》第四卷)
“六法”,是我国古代绘画实路的系统总结。“六法”中涉及的各种概念,在汉、魏、晋以来的诗文、书画论著中,已陆续出现。到了南齐,由于绘画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文艺思想的活跃,这样一种利模技无切认系统化形态的绘画理论终于形成。“六法”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气韵生动”是对作品总的要求,是绘画中的最高境界。它要求,以生动的形象充分表现人物的内在精神。“六法”的其他几个方面则是达到“气韵生动”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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