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神舟问>生活百科>法律在线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

2023-10-13 06:06:50 编辑:join 浏览量:566

问题补充说明:我母亲和舅舅属于一个工作单位,有一间公房,在他离婚得病后,由我母亲和父亲负责照顾,并安排后事。他的公房由我母亲到公司更改姓名后入住。现要拆迁。他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离婚后女儿随母亲并改姓。

法律在线咨询

育图蒸力怀都执自管公房产权不属于使用人,属于建房单位,所以,不能继承产权。

 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批年害通额罪告况统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基燃检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菜在应图使动住担历条件。既然已经更名,意味着使用权已经重新分配,他的女儿能否居住是家庭内来自部协商,和产权单位无关。

标签:在线,咨询,法律

版权声明:文章由 神舟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shenzhouwen.com/life/183781.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