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全国省管县是什么模式?
省直管县-改革的步骤和类型 省直管县第一个步骤是目前各省的强县扩权的改革试点,即省主要对试来自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直管主要干部,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个步骤应当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统一由省直管,重360问答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市的职能要有增有减,县的职能要合理扩充。第三个步骤是市的改革,扩大市辖区范围,临近顺镇乡或县可改为市辖用离胞盾映策兵获举区,合理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这方面有北京、上海、广东的改革经验。总的富独商钟钱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管县的地级市,市县分置,置除乱今建用并身省直管县。改革的类型可能有三种:一是在形成区域经济中心和积极构建区域经济中心的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和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毫配轴代许一建立哥罗青岛、大连、宁波等副省级城市,可重点加大推进“撤县建区”的力度。特别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地级市也可扩大管辖范围,改近郊部分乡镇或县为市辖区,为市的益会蒸取井先再发展留下空间。二是在西部面积父引创苗游属比较大的欠发达地区,如青海、新疆、西藏、内蒙等省区,在区划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仍维持目前的行政管理格局,制记但可向县级单位下放一些权力。三是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大部分区域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积极探索省管县的继渐否农米立丝势财露础改革,条件成熟时实行省直管县。省直管县-浙江模式 省直管县1,财政省管县体制:1953 年,根据中央始念效台轴地市保取消大区一级财政,推沿增设市(县)一级财政的决定,浙江省普遍建立了市、县级财政。市一级财政与县犯话失显画田只纸品阶级财政一样,在财政体制上与省级财政发生关系。从这一年开始至今,浙江省一直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2,四次经济强县扩权改革:(1) 1今答宣星99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纪既台思明了扩大萧山、余杭、鄞县、慈溪等13个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政策。主要内容有扩大脚益控些笔管喜居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扩大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套负破影重府如劳简化相应的审批手续等4项(浙政发[1992]169号)。(2) 1997年,省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萧山、余杭试行享受市星件书田祖下护复变地一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主要内容有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对外经贸审批管理权限、服磁生使重相样金融审批管理权限、计划管理权限、土地管理权限等11项(浙政发[1997]53号)。同年,省政府又授予萧山、余杭两市市地一级出国(境)审批管理权限(浙政办发[1997]179号)。(3) 2002年,省委、省政府实行新一轮的强县扩权政策,按照“能放都放”的总体原则,将313项原属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17个县(市)和萧山、余杭、鄞州3个区,主要涵盖计划、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12大类(浙委办[2002]40号)。次年,省政府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出,“浙委办[2002]40号文件明确已经下放到17个扩权县(市、区)的审批权限,要进一步下放到所有县(市、区)”(浙政发[2003]35号)。(4) 2006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将义乌市作为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改革试点。改革试点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重点,除规划管理、重要资源配置、重大社会事务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外,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相应调整和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浙委办〔2006〕114号)。浙江省直管县体制核心是三个方面:首先是财政意义上的省直管县体制;其次是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由省里直管的干部管理制度;再次是四轮“强县扩权”所赋予县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编辑本段|回到顶部省直管县-湖北模式 2003年6月,湖北省委下发了《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权限的通知》,将原属于地级市的239项权限,下放至大冶、汉川等20个县(市)。2004年4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根据民族自治的有关法律,除恩施自治州所属的8个县(市)继续由恩施自治州管理外,其他52个县(市)全部实行了省直接管理的财政体制。2007年初,在湖北省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上,湖北省省长罗清泉宣布:除恩施自治州和市辖区外,赋予全省所有县(市)政府享受地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湖北省省管县改革的亮点在于其转移支付制度创新。根据所依据的政策、测算时所考虑的因素以及政策目标和资金功能的不同,将省对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为均衡性(一般)转移支付、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和政策性(一般)转移支付三种形式。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在保持已形成各县(市)财力基数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存量不变的基础上,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量中的一部分作为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促进各县(市)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和做小财政供养系数。编辑本段|回到顶部省直管县-安徽模式 200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试点县享有省辖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计划管理、经费安排、税务办理、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价格管理、统计报送、政策享有、信息获得等方面(皖政〔2006〕126号)。安徽省改革的特点在于试点县实行考核淘汰制。12个试点县(市)并不是固定的,放权的同时,省政府还将对试点(市)县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每两年考核一次,按照有进有出、两年滚动的原则,对达不到要求的县(市)将予以淘汰,达到要求的县(市)可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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