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事件”发生的7月28日下午,当得知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永远取消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后,笔者曾发微博评论:早上要是不用“暂停”,而是直接用“永远取消”,问题早就解决了。从什邡到启东,显示居民的公民意识在提高,保护家园的意识在增强,仅就这点来看,是社会在进步。
可即使这样,还是有一些网友通过微博指责我对该事件失声。笔者也承诺在该事件被主流媒体报道之后,我将写一篇评论。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两天主流媒体除了转载两级市政府确定取消该项目的声明外,却近乎集体失声。笔者纳闷,此类在西方国家司空见惯的事情,有什么不好报道的?民众需要知道真相,政府需要从中吸收教训,而不说也不等于没有发生啊。
纵观此次事件的成因,应该是地方政府无视民意而让民意积怨的结果。在此次事件发生前,民意诉求就非常强烈,不仅市民去市政府信访局,依照正常的程序上访,要求集会的申请也被该市公安局驳回,而且在6月9日,启东市就曾有上千人出来反对排水管工程建设。网上,尤其是微博的声音可以说相当强烈,可当地政府却是置之不理,完全蔑视民意,最终酿成大错。
有关此事的反思,《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也发微博评论称:从什坊到启东,政府给社会这样印象:1,他们在背着公众做违反公共利益的决定。2,只要出现大规模抗议,政府会立刻改变之前决定。这样的政府形象如果从点连成片,对社会稳定将是灾难性的。今后重要决定必须有公众真正参与,合理合法。对正确的决定,政府必须敢于坚持。什坊启东的领导人都应被追责。
笔者基本同意胡锡进的看法,但反对其仅仅“启东领导人应被追责”的结论,因为启东市政府完全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启东领导人更是该事件的直接受害人。因为王子纸业作为南通开发区的一家企业,当初招进来,就和启东市政府无关,不达排污标准即投产,也和启东市毫无关系;该企业创造的GDP,带来的税收,也肯定和启东市政府没有什么关系;此次管道过境,启东估计除了获得征地补偿费外,在这项工程中还能得到什么好处?
而据媒体披露,该日企为了方便废水流入大海,计划建设的一条全长110公里的排水管道,从启东入海。南通开发区在该日企周围的几家工厂,合计每天的废水排量达到60万吨,而废水中含有致癌物质,丰富的渔场资源将会被污染,引起启动市民不满。
可为何启东市政府愿意代南通市受过呢?关键就是“帽子效应”。因为南通市委市政府那些官员的“官帽子”,都毫无例外是南通市委发的,因此他们只能效忠于南通市委,而不需要看老百姓的脸色。
但“启东事件”却给官方一个极有价值的重复提示,那就是“民意不可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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