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绿化带规划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30米内。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绿化带的形式:
1、两侧绿篱,中间是大型花灌木和常绿松柏类、棕榈或宿根花卉。
2、两侧绿篱,中间是宿根花卉和小花灌木或草花间植。
3、单侧绿篱(多在慢车道一侧)和宿根类花卉、草坪组合,绿篱为直线或曲线式。
4、以乔木为主的绿化带,绿量最大,环境效益最为明显,主干高335米以上,对交通无任何影响,树下可种植耐阴草坪和花卉。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绿化带,高速公路,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