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吕氏春秋·察微》。
解析说明如下:
大道理要管住小道理,同时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古人云:“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
《吕氏春秋·察微》篇中记载:鲁国有一条法规,鲁国人到其他诸侯国去旅行,如果看到有本国的人在那里沦为奴隶,可以自己垫钱把他先赎回来,等回国之后再到官府去报销,并领取一定的奖金。
子贡外出旅行时,在他国看到鲁国人做奴仆,便自己掏钱帮他赎身,回国之后,却没有去官府报销和领取奖金。
孔子知此事后,批评了子贡。孔子说:“你错了。你去官府报销和领取奖金,并不损害你的品行;而你拒绝到官府报销和领取奖金,则鲁国人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去赎人了。”
子贡的做法是无私奉献,是雷锋精神,是高风亮节,是品德高尚,这无可非议,但客观上破坏了国家的法律,个人的“小道理”损害了国家“大道理”。孔子批评子贡的做法是“为小道而弃大道”。这样做的结果,是以后他人在国外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就要对是否垫钱把他赎出来产生犹豫,于是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假装没看见。这个故事辩证地分析了如何处理“大道理”与“小道理”的关系,印证了“好心人惯出了年轻乞讨”、“老实人惯出了地痞流氓”、“百姓惯出了贪官污吏”、“民不想报案、官不敢报案助长了小偷气焰”,让人在大道理面前会犹豫、会做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决定。
因此,看问题不能局限于一时一事,必须考虑它对未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看问题不能局限于一城一池,必须考虑它对全局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不要因为个人的、地方的、部门的“小道理”而破坏国家的“大道理”。可见“小道理”一定要服从“大道理”,同时“大道理”一定要严管“小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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