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行积分规则:
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签账消费,每消费人民币1元累积1分,每消费1美元累积7分
二、下列消费不累积积分:
1、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透支利息、滞纳金、超限费,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转账交易、取现交易、网上交易。(部分指定的网上交易可累积积分,如京东、美团、糯米、苏宁、唯品会、小米、去哪儿、携程、爱奇艺、英孚)
3、特定类别的签账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等。
拓展资料:
积分说明
1、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产生的积分有效期固定为24个月,积分将逐月过期,过期日为每个自然月月底。如:持卡人在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获得的积分将在2012年3月31日过期;以此类推,2010年4月、5月、6月??产生的积分,将在2012年4月月底、5月月底、6月月底??过期积分逾期不使用将被取消;
2、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的积分有效期为12 个月,积分将逐月过期,过期日为每个自然月月底;
3、交通银行东方航空信用卡、交通银行国航凤凰知音信用卡、交通银行乐购信用卡、交通银行卜蜂莲花信用卡、交通银行华润万家信用卡、交通银行华润苏果信用卡积分自动转化为联名方积分/里程,具体转换形式及积分有效期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各联名卡产品公布为准;
4、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5、积分可在银行信用卡商城兑换礼品或在指定商户折扣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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