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历史上有过。
中国历史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大陆执政时期(1935年—1949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88年—1994年)都设立过这一衔级。
中华民国时期一级上将仅次于中华民国特级上将,为第二军衔;中华人民共和国1988年恢复军衔制并制订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首次实行上将军衔分级制度(上将军衔分一级上将、上将两个等级),一级上将为全国最高军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无人被授予此军衔;
1994年全国人大修改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正式废除了一级上将军衔,以上将为最高军衔并沿用至今。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上将,一级,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