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成立合作社,没有必要!当年的人民公社、生产队已经有了经验教训!
吃大锅饭更不行!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岀工不岀力,生产搞不上去!还不如单干!
合作社条件?
合作社,不能随便成立。
否则就是折腾,南圆北辙。
干任何事需要条件,人才重要,没有人才空有想法,不现实。
还要有经济基础,没有积础积累,一步也迈不出去。
纳闷,过去生产队,车,马,房,都是怎么处理的,钱到哪去了。
生产队的解体,符合规律。
如果再匆忙合作,叫什么社什么公司,走不通的路。
公司,社,人员上班需要每月工资,用什么开资呢?
不开资怎么生活?
种什么来钱快?
农业如无基础,不宜办社,只有让有能力者流转土地,给予扶持,反而发展更好。
以东北...
农村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实行土地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以来,至目前为止的40余年间,广大农民都是单家独户的种自己的一块承包地,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生产责任制的确充分把农民种地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过去那几十年“饿肚子”的历史,终于终结了,群众拍手称快。
但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打工潮的兴起,部分青壮年纷纷走出家门进城务工,家里的承包地甩给了无法外出的中老年人来耕种。现在,过去那一辈子中老年人去世的去世,老的老,再也耕不动承包...
大哥大嫂嫂子了解一下子好事,的,谢谢你们的
成立农业合作社应当是同类别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以家庭承包为基本单位的合作组织。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成立农业合作社有利于产业形成规模,对于产销与市场相结合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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