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本章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松滋一中各学生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松滋一中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学生会)是隶属于校团委,以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团总支团总书为首的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校同学,是全校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劳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以“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主导思想,以学风建设和活动组织为主要工作,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贯彻“三高一特”方针的学生骨干队伍。
松滋一中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拥护学校政教处、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政教处、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松滋一中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校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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