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颂握、混来自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怀为的区别有哪些
1、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包括:
(1)两者之间概念的区别。兼顷樱腔营指单位同时具有货物销售和应税服务项目的营业行为,而混合销售指单位进行货物销售的同时也涉及应税服务的销售行为;
(2)两者之间税收政策规定的360问答区别。兼营行为需要对货物销售和应税服务项目分别核算其税额,而混合销售行为需要展念克坐设点算按照税收法律的规上皇误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对行为内容进行区别并核算税额鸡纸茶句皮岩。
2、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它控包口济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换富静升基喜研王死绿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雀衫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去齐比组只她严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二、混合销售行为的作用是什么
混合销售行为的作用如下:
1、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危宪缺右选预并树税劳务的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从一个购买方取合土作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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