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新医改引发“十大巨变”:
1、“两票制”要推行。
2、分级诊疗试点范围扩大。
3、城市公立医360问答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4、去编制推动医生“自由执业”。
5、医药电商放开解禁。
6、阳光自主采购。
7、医疗反腐升级风险大增。
8、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9、社会办医高潮掀起。
10、薪酬制度改革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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