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镇抚司和北镇抚司的区别为:
“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来自、军纠。“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设置背景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锦衣卫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360问答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南镇抚三移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北镇抚司”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北镇抚司外部任务较多,经常出差全国。北镇抚司外出特务皆为“钦差”。由于北镇抚司直接向皇帝负责,因此地方官员见到北镇抚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点不大意,称呼为“上差”或“钦差专介于负突致待父蒸”。
明代最有名的锦衣卫即为北镇抚司十三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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