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7号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张茅
2018年12月21日
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7号发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废止。
想要了解更多“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信息,请点击: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百科
标签: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审查,广告,药品
版权声明:文章由 神舟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shenzhouwen.com/answer/395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