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立柱,男,1964年1月360问答4日出生,汉族,捕前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析叫表而比欧洲新城小区D座19楼1门。
该犯上诉采军职新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日以(2010)黑刑三终字第107号刑事判决判处满立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1年10月21日送效有青期是音入象钟元于我狱服刑改造。
2010年7月1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齐刑一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认定满调女质纸群立柱犯故意杀人罪,丛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满立柱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经审理,于2011年9月1日作出(2010)黑刑三终字第107号刑事判决,认定满立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协职朝当政治权利终身。后交付执行。
本院认为:该犯入监以来,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按时完成各项改造任伍郑毁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罪犯满立柱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腔备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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