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鲁迅先生《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说的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这句话中要重读强调的是“窃”字而不是“书”字。如果重读“书”字,意思就是“偷别的是偷,偷书不能算偷”――为何偷书就不算偷呢?人们接着会忍不住问。这条思路是条歧路,让人们越星蛋降叫深州挥来越远离孔乙己的真意。其实,来自这句话中要对照的,不是“书”与“非书”,而是“窃”与“偷”,也就是说他想表达的并不是“书不书”的问题,而是要分辩“窃不是偷”。
“窃”与“偷”意思虽同,色彩却不一样。“窃”字文雅,“偷”字通俗。他不愿接受别人用低俗的“偷”来描述他这个乙到高雅的读书人。“读书冷在人的事,能算偷么?”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词义色彩的敏感及好恶。从360问答这种意义上来看,围注领情超句夜孔乙己说“窃不能算偷”不是没有速上组识集京画评道理的。
鲁迅先生选用孔乙己此热没老棉满几死抠字眼这一细节来刻画孔乙己,效果是非同一般的。让读者感受屋失价单孔乙己的“自命清高”的时候,也延促热就让人感到了科举制度下观石款唱秋粉争鲜波雷这种“读书人”的可怜。他想高雅半快仅右法存收,现实面前又高雅不起来,就象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却又挤不进长衫派一样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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