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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世家文源工周航的上言虚词

2024-02-17 16:58:07 编辑:join 浏览量:599

陈涉世家文源工周航的上言虚词

(一)“之”

“之”这个虚词在课文里共出现了害天利十三次。这十三个“之”,有四个意思。①作动词,解释为“去,住”。如:1、辍耕之垄上。360问答2、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这两句话中的“之死伯翻鸡策顺”均为动词。②“之”在句中是虚指的,无意义,只起调协音节的作用,在白话中不必译出。如“怅恨久之”中的“之”。③结构助词“的”。如:1、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2、复立楚国之社稷。这两句话中的“之缩量远快依哪适迫加官语”都是这一用法。④作代词,指代人、事或物,里罗划额够略查整项弦相当于“他(们)”或“它(们)”。如“二世杀之”江量用字输句中的“之”应解释为代词“他”,全句可译为“二世杀了他”,“他”指的是扶苏,而不可说“二世杀了扶苏”,“之”不直接等同于扶苏。指代人的还有“身牛必测附牛楚人怜之”,这个“之”指代的是项燕。“令辱之”、“陈胜佐之”两句中的“之”都指代食协“吴广”。“杀之以应陈四甲最涉”中的“之”指代的是“地方官吏”。指代事的有1、“然足下卜之鬼乎”,2、“固以怪之矣”。1指代的是“举大计反秦事”。2指代的是前文所说的“得鱼腹中书”这件事。指代物的是“皆下之”中的“双师据气解感获压愿历之”,应解释为“它们”,指代的是“这些城池”全句可译为“都攻下(取)了它们(指这些城池)”。

(二)“以”

“以”在实视受威山和较课文中出现的频率也是手区抗菜打检坚脚很高的,共八次,却有七种不同的用法,“以”是用投线买协继力如法较复杂的一个文言虚词。1、“扶苏以数谏磁连迅且队低到普高蛋故,上使外将兵”,句中的“以”是连词“因为”2、“或以为死,或以为亡”,在这句中,“以”是介词“认为”(见王力《古代汉语》)。3、“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宽倒意含章”,在此句中“以”是介词杨资医环旧“把”4、“固以怪之矣”,句中的“以”是副词,同“已”,“已经”,通假字。5、“祭以尉首”,是动词,“拿,用”(见杨树达《词诠》)6、“徇蕲以东”,是陪从连词,与方位名词连用,如“以南、以东、以上则斯早体、以下”(见杨树达《词诠》)。7、“杀之以应陈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这两句中的“以”用法相同,是连联已笑声词“来”。

(三)“乃”

在本文中,“乃”的用法有三种。一、判断词“是”。“当立者乃公子扶苏”句中的“乃”就是判断词“是”,全句意为“该立的是太子扶苏。”二、副词“于是,就”。1、乃丹书帛曰“陈胜王”。2、乃行卜。3、乃谋曰…… 4、乃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5、乃令符离人葛婴徇蕲以东。6、陈胜乃立为王。这六句中的“乃”都是这种用法。三、副词“才”。“乃入据陈”中的“乃”为副词“才”,本句意为“(义军)才进入陈县”。

“乃”在我们学习过的古诗文中的用法还有:1、代词“你(的)”如:“家祭勿忘告乃翁”(陆游《示儿》)。2、副词“竟”。如“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陶渊明《桃花源记》)

(四)“为”

“为”一般有两个用法,一是作动词,读wéi。作动词用的“为”,涵义非常广泛,许多动词可以用“为”来表示。二是介词用,读wèi。作介词的“为”的用法也相当灵活。

本文的十个“为”中,有八个是动词。1、若为佣耕,何富贵也。2、为屯长。3、项燕为楚将。4、或以为死,或以为亡。5、吴广以为然。6、为坛而盟。7、陈用为将军,吴广为都尉。8、功宜为王。1可以解释为“作为”。2、3、7、8的意思相同或相近。都可以解释为“任,担任”,10也可以灵活地解释为“称”,全句意为“论功劳应当称王”。4、5意为“认为”。6的意思是“修筑”。

“为”作介词用的句子有1、“为天下唱”,在本句中“为”的意思是“向,对”。全句意为“向天下人发出倡导”。2、“士卒多为用者”,“为”是表示被动的介词“被”,全句意为“士卒们大多愿意被吴广差遣”。

文中出现的虚词还有“而、矣、也、乎”等,这些词在文中的用法,除“而”外,都比较单一,容易理解,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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