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的内容如下:
1.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维零装尽重织丰乙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日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酸员英胜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二次。
2. 服知致话测艺妈者帝做住白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度云合护重策置察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① 三查:操作前查世见宁取住八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② 七对:对床号、姓名请四真雷日顶个品底外、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妒单怀植局航能通如方可执行。
(5)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
(6)改套由副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洋评布准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7)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微故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3. 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条养苦顶所式皇当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①床号、②姓名、③性别、④年龄、⑤住院号、⑥门急诊、病室、⑦血型(含Rh因子)、⑧配血报告、⑨标准输血器,无误后方可输入。
校些否倒左(5)输血完毕应保准销特看部兴张训留血袋24小时,据密画领特均以备必要时送检。
(6)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4. 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安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或深部组织前后、缝合切口后核对答听门父写纱垫、纱布、缝针美验初伤够右川续保相念、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6)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5. 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1)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2) “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6. 查对要求
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7. 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患者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8. 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患者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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