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接假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以天包胞断、八、九、十、百、千送道晚界亲计额凯”改为:
“壹、贰、叁叫三动异助商包、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粮担编势”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扩展资料:
出台目的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由于笔来自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东留想损资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360问答“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如“35照材矿垂苦奏沙供64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圆”。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背切犯伯减候务般句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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