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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01讲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来自一) 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以下简称“计税办法”),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
课程内容 修订的意义 适用范围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360问答税额的计算 征税管理的相关规定
章派晶候谓述出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修订的意义 (一)进一步与企业所得税规定接轨 (二)全面清理税收审批事项 取消了原《计税办法》设定的资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批准的事项。 (三)减少税收争议,完善了税法规定 1、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志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扣除比例。 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允许其对不超过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3、将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二、适用范围 (一)该《计税办法》适用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 (
标签:计税,工商户,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