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有哪些介绍如下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有哪些介绍如下: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360问答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丝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主管述度湖房领 导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公安消防部游枯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一天,凡属下花临历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动火。
禁火区域内;油罐、济宣油箱、油神念洞槽车和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水等场所;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阿着阻在四天前提出申请并附法上安全技术措施方亚通希任纸族出难案,报工地主管领导 审批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高滚;在外墙、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
除上列以外,其余场所均为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 火管理人批班老或员批准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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