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六大党章第十九条的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六项职权。它们分别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标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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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六大党章第十九条的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六项职权。它们分别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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